(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八)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九)根据管委会的统一决策,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慧择提示:柳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柳江、柳城、鹿寨、融安、融水、三江等六个管理部,市中心本级内设综合、审批一科、审批二科、其他住房资金、财务、稽查、政策法规、信息科等八个职能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