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建住房或房龄在20年(含)以下二手房的,一人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两人为70万元。如果可贷额度超过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可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不含所辖外县)最高限额为105万元,其中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商业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至30年,且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如果建户且连续缴存公积金5年(含)以上、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年龄可推迟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计算。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黑龙江省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介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不断增加,对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具有促进作用,使得黑龙江省公积金得到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