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桂林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桂林市辖区内(五城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030元。2015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12%,最高缴存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依此设定桂林市2015年度单位和个人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1441元,合计为2882元。
二、中直、区直等驻桂林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以及缴存额上限可参照中直、区直相关政策执行。企业总部不在桂林市但在桂林市有分支机构的,也可参照企业总部所在区域城市的相关政策执行三、本通知所确定的我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自2015年7月起实行至2016年6月止。
慧择提示:2016年桂林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多少?是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和个人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1441元。如果企业总部不在桂林市的,缴纳基数和比例可参照总部所在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