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市(含县区)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已获得当地有权部门批准,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书;
5、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证明;所购住房已办理产权证的,须从发证之日起一年之内;
6、已支付不低于总房款30%的首付款(首次公积金贷款且所购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款不低于20%),或提供不低于50%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有资金证明;
7、同意用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现房抵押、期房抵押、公务员保证或有价证券、住房公积金质押等);
8、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所购房产提供的备案资料证明;
9、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所购期房提供的按揭贷款担保证明;
10、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结清贷款6个月以上且目前征信信息良好,无恶意不良记录的,再次购买住房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11、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驻马店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介绍,只有满足以上这些条件的市民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人们在办理时要备足材料,这样才能确保顺利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购房时享受价格上面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