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5%,全市财政供给单位的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单位、个人各10%。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经批准后最高可调整为单位、个人各12%。
单位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在每年度基数调整时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在职职工工资表,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缴存手续。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提供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书面报告、职代会或工会决定、决议、上年度财务报表,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2016年信阳公积金缴纳比例的介绍,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均为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须四舍五入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