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情系百姓冷暖。作为一名劳动保障监察干部,他始终肩挑正义重担,以血肉亲情为农民工讨薪维权。他就是民和县劳动监察大队队长严玉俊。
自1998年从事农民工讨薪维权和劳动监察仲裁工作以来,他任劳任怨,默默奉献。据统计,他先后累计接待群众投诉600余起,兑现维权待遇1500余万元,惠及农民工2000余人。同时,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万余份,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5000余人。
多年来,在为农民工讨薪维权的事上,他从来是倾心倾力,尽职尽责。
那时2010年元月,正当大家忙乎着准备过春节,而辛苦了一年的谢生辉等58名农民工却因拿不到“血汗”钱而迟迟回不了家。严玉俊接到关于包工头携款逃逸而工资被拖欠的投诉后,立即组织力量,于1月21日率工作人员亲赴积石峡电站施工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并召集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和农民工代表进行协调处理,经过耐心工作,积石峡项目部同意现场兑现拖欠工资,1月22日,积石峡项目部开始着手发放拖欠工资,到1月25日12时,已发放44.7万元,52名农民工的拖欠工资全部付清,其它6人因在贵州省老家,项目部及时取得联系后,于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了他们手里。
领到了辛苦钱的农民工激动地说:“我们民工有严队长这样的人帮助,也就不再害怕老板克扣工资了!”
他说,依法维护劳动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打造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多年来,他一直用实践兑现着自己的这一承诺,以正义之秤为劳动争议撑起了和谐“托盘”。
2009年5月18日,该县马场垣乡团结村村民鲁元祥诉称,2008年3月16日他在甘肃某两家用工单位建筑工地作业时,从7米高处坠落,造成腰椎体压缩性骨折和双侧胫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37天。虽然劳动保障部门已认定为工伤,但是两家用工单位相互推诿扯皮,互不承担各项工伤保险费用。由于当时工程已结束,两家公司均不再民和县施工。但是,为给鲁元祥讨一个公道,他立即立案介入,不辞辛苦,先后两次赴甘肃省会宁县和白银市进行查实取证,并及时召集三方当事人进行了劳动仲裁调解,最终三方达成协议,用工方同意为鲁元祥支付7.3万元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到外地为民讨薪维权,是一件很苦很累的差事,但是,他从来没说过累字,也没叫过苦字。就拿2010年年初奔赴800公里开外的敦煌地区为73名民和籍矽肺病患者维权的事儿来说,在9天的维权路上,他随工作组先与酒泉市政府进行了商洽,后到酒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等事宜,后又与敦煌市政府及敦煌市劳动保障部门商洽,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但是,为了73名矽肺病患者的切身利益,他们没有放弃,而是更加坚定了依法维权的信心,决定直接去找用工企业负责人。工作组费尽心思,几经周折,于1月11日找到了原三友矿业有限公司法人委托代表顾彦青,并就73名民和籍矽肺病患者补偿问题多次协商交涉,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为73名矽肺病患者追回了10万元的补偿金。
领到了补偿金, 73名矽肺病患者心里万分感激,2010年3月29日,他们怀着感激之心,为县劳动保障部门送上一块印刻着“依法维权好公仆,情系百姓献爱心”的牌匾。
严玉俊不仅是农民工讨薪维权的坚强后盾,更是困难群众维权的贴心人,在处理案件时,尽可能地为他们减免仲裁费,协调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援助,深入企业帮助搜集证据,全力为群众切身利益着想。2002年6月,该县核桃庄乡一名马氏妇女带着俩孩子找到他的办公室,称其一腿残疾的丈夫在某建筑工地打工时,另一腿被摔成骨折后被送回家,用工单位不支付医疗费用。听了该妇女的哭诉,他心里很是同情。他决定免费受理了此案,并积极与法律援助机构取得联系,第二天,他就带着律师和该妇女前往用工单位调解交涉,经过2个多小时的依法调解,用工方同意给伤者提供治疗和支付部分款项,伤者治愈后,使这户残疾家庭伤者得到及时治疗,两个孩子也重新走进了学校。伤者治愈后,他还为伤残人员落实了有关伤残待遇。
当然,在近十年的劳动维权路上,严玉俊为农民工讨薪维权的故事还很多,而每一个故事总是在他的尽心尽责下圆满画上了句号。多年来,他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2002年被评为海东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先进个人,2004年被评为海东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先进个人,2005年获“全国优秀劳动争议仲裁员”殊荣,2007年获全县优秀公务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