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事件而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者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的、非本意的、突然的、剧烈的、非疾病的事件。下文通过两个意外事故保险案例来介绍下意外险。
案例一:被保险人孟某,男性,于2007年3月29日投保平安鸿盛,年交保费1326元,2009年投保平安智盈人生、智盈重疾、无忧意外、无忧意外医疗,年交保费6000元,年度合计缴纳保费7326元。
2014年6月28日,被保险人被吊车臂砸伤后,医治无效意外身故。7月1日,平安人寿包头中心支公司接到客户报案后,经核实被保人意外死亡情况属实,随即协助客户收集材料申请理赔,并于8月7日结案,赔付客户意外身故理赔款36万元。
案例二:被保险人邢某为男性,2012年在中国人寿投保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年10月,被保险人在某建筑工地干活时,不慎触电身亡,中国人寿包头分公司接到客户单位报案后,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并协助受益人准备索赔资料。
经调查核实,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情况属实,2014年1月中国人寿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5万元。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企业转移了风险,也使员工及其家庭多了一份保障。
慧择提示:通过上文意外事故保险案例介绍,我们知道保险不是万能的,但意外发生之时,保险也为普通家庭筑起了一道防火墙。此外,当发生意外事故时,一定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案例一:被保险人孟某,男性,于2007年3月29日投保平安鸿盛,年交保费1326元,2009年投保平安智盈人生、智盈重疾、无忧意外、无忧意外医疗,年交保费6000元,年度合计缴纳保费7326元。
2014年6月28日,被保险人被吊车臂砸伤后,医治无效意外身故。7月1日,平安人寿包头中心支公司接到客户报案后,经核实被保人意外死亡情况属实,随即协助客户收集材料申请理赔,并于8月7日结案,赔付客户意外身故理赔款36万元。
案例二:被保险人邢某为男性,2012年在中国人寿投保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年10月,被保险人在某建筑工地干活时,不慎触电身亡,中国人寿包头分公司接到客户单位报案后,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并协助受益人准备索赔资料。
经调查核实,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情况属实,2014年1月中国人寿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5万元。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企业转移了风险,也使员工及其家庭多了一份保障。
慧择提示:通过上文意外事故保险案例介绍,我们知道保险不是万能的,但意外发生之时,保险也为普通家庭筑起了一道防火墙。此外,当发生意外事故时,一定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准备好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