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那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呢?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慧择提示: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有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等条件。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