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价格(费用)总额。
2、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尚未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合计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或者不得高于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部分。
4、定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存储余额的,应当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邯郸公积金提取费用的介绍,人们提取公积金里面的余额买房,提取费用是有规定的,有一定的额度限定,客户要了解清楚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