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今,南平取消了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地域限制,以减轻广大职工的经济压力。目前,南平公积金在通过贷款异地买房时,要持缴存证明向所在购房地区申请,而若省内其他城市的职工在南平申请贷款,贷款地管理部要负责业务咨询、受理等工作。
一、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管理部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在南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购买自住房在省内其它城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地管理部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对在异地贷款的职工应进行标识,并建立异地贷款职工贷款情况明细帐。
三、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购买自住房在南平市各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地管理部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在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或其管理部。
四、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购买自住房在南平市申请异地贷款必须符合南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贷款材料除了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贷款所在地户籍证明外,其他材料与南平市公积金贷款材料一致。
慧择提示:虽然目前南平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但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房需要提供管理中心或其管理部出具的缴存证明。而对于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来说,在南平申请贷款必须要符合当地的规定,否则管理中心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