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庄住房公积金调整贷款条件、异地贷款等多项重大措施。那么,石家庄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吗?在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在我市但在就业地(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也可以在石家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购买与我中心签署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楼盘商品房时,可向我中心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户籍在我市但在就业地(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支持跨省办理)。
1、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40%。
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2、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限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石家庄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3、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得向所购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最长期限为30年。各县(市)及矿区范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当地住房价格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在60以内确定。
慧择提示:石家庄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吗?答案是肯定,但是,其需要一定的申请条件,因此,在异地买房时要清楚这些条件,才决定购买,防止发生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现象。
在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购买与我中心签署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楼盘商品房时,可向我中心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户籍在我市但在就业地(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支持跨省办理)。
1、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40%。
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2、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限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石家庄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3、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得向所购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最长期限为30年。各县(市)及矿区范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当地住房价格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在60以内确定。
慧择提示:石家庄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吗?答案是肯定,但是,其需要一定的申请条件,因此,在异地买房时要清楚这些条件,才决定购买,防止发生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