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
* 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事业;
* 收费低、保障程度高;
* 结算手续方便;
* 已经患病的孩子也能参加;
* 大病专科门诊也可由基金按规定支付费用。
保障对象
* 凡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在册的学生;
*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居住证)的学龄前儿童(0-5周岁);
*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残疾人证的18周岁以下未入学少年儿童;
* 符合条件的“外来媳妇”学龄前儿童;
*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学校的学生。
收费标准
参加者按学年收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 0-5周岁 60元/学年;
* 6-18周岁 50元/学年;
* 未入学残疾少儿 60元/学年;
享受待遇
参加者一旦因病、伤住院,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和住院结算证明单:
* 入院时可免交50%住院预付金。
* 每次住院所发生的超过起付标准部分医疗费用(标准参照医保政策),由少儿住院基金支付50%。
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 对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患儿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以及接受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暂不设起付标准,少儿住院基金按规定支付50%,凭“大病专科门诊就医记录册”办理支付手续。专科门诊应在原住院医院治疗,并限于一所医院。
* 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金额为10万元。
慧择提示:上海少儿住院基金是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事业,凡是符合条件的儿童都可以参保。儿童参加以后,每一年需要按照自己的年龄来缴纳保费,这样儿童在生病以后才可以使用住院基金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