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大疾病尤其是恶性突发性疾病发病率越来越高,一旦患病,巨额的医疗费用无疑是巨大的负担。家住内江市东兴区新店乡金鼓村的曾庆能,早年父亲患病去世,姐姐出嫁后就留下他和母亲相依为命,然而上天却和曾庆能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20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好年纪,却不幸患上了尿毒症,为了不让母亲担心,他瞒了母亲整整14年,而且为了支付高额药费一直坚持带病工作。
1999年,19岁的曾庆能走进了军营,圆了当一名军人的梦。三年后,身为退伍军人的曾庆能在成都找了份模具厂的工作,由于工厂效益好,他常常加班,有时一天上班20个小时,严重超负荷工作了半年后,曾庆能开始出现眼睛、腿肿全身无力的症状,在小诊所输了半个月液也不见消肿后,于是曾庆能来到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就诊,最终曾庆能被医院确诊为肾病综合症。据了解,这种病是一种“富贵病”,患者不能累不能感冒,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最终可能发展为尿毒症。
然而,贫寒的家境让曾庆能无法按照医生嘱托好好养病不能累到,他考虑到母亲身体不好因此他决定不告诉母亲自己患病的事。为了支付高昂的治疗费用,曾庆能继续疯狂地工作,辗转沈阳、成都等地,做过物流员、送货员,也开过小店,只要什么能赚钱就做什么。并且为了不让母亲发现端倪,在沈阳工作的3年里,他从来没有回过一次老家,只是经常打电话问候母亲。而在成都工作期间,曾庆能也只有过年才回家,在家里吃药得躲在卧室里偷偷地吃。
2009年时,曾庆能与妻子结婚,第二年,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可也就是在女儿降生之后不久,曾庆能的病情突然加重,最终不幸患上了尿毒症。
去年,曾庆能把母亲接到成都照顾女儿,住在一起后,曾庆能说的善意谎言就更多了。每次头痛得青筋突起,曾庆能就“骗”母亲说是感冒了;身体日渐消瘦,他“骗”母亲说工作太累了;夏天无法隐藏的左手內瘘显现出来时,他“骗”母亲说是前些年骨折留下的印迹。今年劳动节小长假,曾庆能和妻子一起回了趟老家,临走时曾庆能还是没有将这个保守了14年的秘密说出来,只对母亲说:“妈,你要注意保重身体,我们过得挺好的,明年还回来看你。”
如今曾庆能的尿毒症已拖到了末期,一周需要透析3次。可是为了挣钱治病,他还在坚持上班,帮人卖电器,平时也需要搬货。多达40万的换肾费用,对他和整个家庭来说都是天文数字,在曾庆能的心中他最放不下的还是母亲、女儿和妻子。
像尿毒症这样的重大疾病治疗费用是十分高昂的,想要彻底治好也只有换肾这条路,不过合适的肾脏很难寻找到,并且换肾的费用也是大多数普通家庭难以承担的,因此,为了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各大保险公司都开发了许多重疾险产品。那么重疾险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一、独立主险型
这类重疾险包括死亡与重大疾病责任两部分,两者相互独立,各自的保额为单一保额,如果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给付重疾保险金,则死亡保险金就会为零,如果被保险人未患重大疾病,则给付死亡保险金。例如:投保人购买了10万元的这种独立主险型的重疾险,如果发生重疾,则赔付10万元的重疾保险金,如果未发生重大疾病,则赔付10万元的死亡保险金。
二、按比例给付型
这种类型的重疾险主要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置的,对于患病率较高且费用花费较大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高,有些产品甚至达到80%。这类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一般都比较昂贵,如恶性肿瘤费用平均可达8万~10万元,脑中风平均治疗费用可达6万以上,像曾庆能患上的尿毒症也是一种发病率较高且治疗费用昂贵的一类重大疾病。如果在曾庆能患病前他购买了此类重疾险的话,他现在的经济压力无疑会小上很多,换肾病愈也不再是梦想。
三、附加给付型
这类产品通常作为寿险的附约,保险责任也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高残两类,其主要特点是这类产品有确定的生存期间,生存期间是指自被保险人身患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开始至保险人确定的某一时刻止的一段时间,通常为30天、60天、90天等,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且在生存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且存活超过生存期间,保险人给付重疾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再给付死亡保险金。此种产品的优势在于死亡保障始终存在,且不会因重大疾病保障的给付而减少死亡保障。
四、提前给付型
这类产品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死亡,或高度残疾,保险总金额为死亡保额,但是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额两部分,如果被保险人患保单列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疾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而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重疾险的种类主要有独立主险型、按比例给付型、附加给付型和提前给付型这四种类型,消费者可以自己的需要选择其中的一种重疾险种类进行投保,合理地去规避疾病风险,在不幸患病后可以为整个家庭减少经济负担,给自己脱危解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