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省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试点,统称为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过3年的试点运行,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800多万人。今年7月,河南省又实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和衔接。在试点顺畅运行的基础上,经省政府批准,全省正式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制度正式实施后,对河南省原来执行的试点实施政策进行了微调。
河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激励机制。根据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新政实施后,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由以往的10个档次调整为16个档次,具体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今后还会依据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标准。
另外,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补助、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慧择提示:河南农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主要有十六个档次,河南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的选择缴费档次。不过需要提醒您的是河南省农民缴费水平越高,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