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范围
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个人帐户以及大额医疗互助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报销。具体如下:
一是个人帐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
二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等门诊医疗费用。
三是大额医疗互助,主要用于按比例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
参保人员发生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包括:(一)门(急)诊医疗费用;(二)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肝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
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其他地方的也是有很大差别的,再加上,医疗保险参保类型多样,比如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等,因此,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也是不一样的。
慧择提示:北京市医疗保险的参保种类有很多种,主要包括新农合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北京居民在报销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参保类型,然后参照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按照比例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