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保险市场上,承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家财险很少,特别是国内的大部分家庭财产保险中,地震海啸都属于免责范围,而之前可以附加的地震险大部分也已经停售。但是自从5·12汶川地震后,我国不少地区就开始频频发生地震灾害,今日凌晨台湾花莲县就再次发生地震,甚至出现一晚上震三次的情况。
经过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今日凌晨在台湾花莲县境内海域分别发生了5.6级、4.9级和5.2级地震,台北市有明显震感,市民表示地震带来的震动持续摇晃多达20多秒,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由于这次地震中心位于海洋,远离陆地,所以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但是房屋受损情况暂时不明。
据了解,现今在人身险范围内,部分寿险、意外伤害险、旅游意外险等的保险责任中,包含地震受损责任。购买这些保险的客户在地震中身故或伤残可获相关赔偿,受伤以及接受住院治疗也将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给付。但是家财险方面,目前鲜有家庭财产保险愿意承保地震灾害,多数财产险不承保地震损失,一般都将地震列为免除责任,不过地震灾害带来的破坏中,除了人身伤害,绝大多数还是对家庭财产的破坏,然而华安财产保险公司近期推出的“华安满堂福家庭财产保险”是中国首款承保“地震”和“海啸”等自然灾害引起的房屋损失,保障更加全面。
华安满堂福家庭财产保险(A款)产品亮点:租赁费用保障,水暖管爆裂保障,室内财产盗抢保障,居家责任保障,现金珠宝保障,数码产品保障,保地震海啸。
产品简介
此款华安家财险产品特别承保一般家财险不承担的特大自然灾害地震和海啸所造成的损失,保障被保险人自有、租用或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保管的房屋里的家财保障、附加盗抢、水渍,家用电器用电安全,家居玻璃意外破碎等保障,还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产品特色
1、市场首款:市场首款承保“地震”和“海啸”等自然灾害引起的房屋损失,填补市场空白。
2、保障全面:保障范围除房屋及室内装潢外,特别扩展至现金和首饰(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和承保范围内的便携式用品的盗抢保障,同时保障门窗玻璃、玻璃屋顶,第三者责任,为您节省每一笔开支,解除您的后顾之忧。
3、节假日保额提升:针对节假日事故多发的特点,节假日期间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自动增加10%。
4、网络投保,足不出户即可货比三家;365天全年无休,在线提供咨询和保全变更服务。
保险责任
1、房屋及室内财产:保额50万元,承保房屋建筑及室内财产因地震、海啸风险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
2、室内财产盗抢:
(1)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家用电器、家具、衣物和床上用品,文体娱乐用品,以及其他生活用具(包括门、窗、锁),保额2万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
(2)现金、首饰(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便携式类用品(手提电脑、电子记事本、摄像机、照相器材、收音机等),保额5000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
3、管道破裂及水渍险:保额2万元,若主险合同载明地址的室内财产由于被保险人室内的自来水管、下水管、暖气管(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被保险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条款约定负责赔偿。(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
4、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障:保额2万元,由于下列原因致使电压异常而引起主险合同载明地址的家用电器的直接损毁,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1)供电线路因遭受主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袭击;
(2)供电部门的施工失误;
(3)供电线路发生其他意外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
5、家居玻璃意外破碎保险:保额5000元,在保险期间内,如果与被保险房屋相连的门窗玻璃、屋顶玻璃及固定在家具上的以及室内装饰用玻璃、镜子因意外事故单独破碎,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
6、租房费用/租金损失保险:保额100元/天,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房屋因本保险主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遭受损失而不能居住,在本条款项下,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在外临时租房的额外费用或房屋无法出租造成的租金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最高赔付限额1万元)
7、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5万元,在保险期限内,在主险合同载明的地址范围内(包括被保险房屋专属的天台、庭院)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保险人在本保险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