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醉酒驾驶交强险怎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醉酒驾驶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但保险公司在理赔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赔偿范围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伤残补偿费,但不赔偿财产损失。
自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和实施以来,醉酒驾驶所带来的交通意外事故,保险人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具体的理赔处理方面,《解释》第18条规定:醉酒驾驶带来的财务损失交强险仅仅赔偿第三者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伤残补偿费,而不适用于第三人财产损失的情形。也就是说,交强险倾向于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尤其着重于对受害人生命、健康等人身权益的保护;对于醉酒驾驶致第三人财产损失的,保险人将不负责任,由受害人依侵权责任法向侵权人直接索赔。
慧择提示:醉酒驾驶交强险怎么处理?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交强险对于醉酒驾驶所致的交通意外事故,仅仅承担对受害者的人身损害赔偿,而对于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则不予理赔,受害方可以直接向肇事司机索赔。
自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和实施以来,醉酒驾驶所带来的交通意外事故,保险人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具体的理赔处理方面,《解释》第18条规定:醉酒驾驶带来的财务损失交强险仅仅赔偿第三者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伤残补偿费,而不适用于第三人财产损失的情形。也就是说,交强险倾向于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尤其着重于对受害人生命、健康等人身权益的保护;对于醉酒驾驶致第三人财产损失的,保险人将不负责任,由受害人依侵权责任法向侵权人直接索赔。
慧择提示:醉酒驾驶交强险怎么处理?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交强险对于醉酒驾驶所致的交通意外事故,仅仅承担对受害者的人身损害赔偿,而对于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则不予理赔,受害方可以直接向肇事司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