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上述医责险的推进速度。《实施意见》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成为商业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定点医疗机构专属的健康保险产品。
在医疗执业保险中,《实施意见》也给出明确发展方向,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手术意外保险、麻醉意外险等医疗意外保险;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鼓励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以及解决医疗执业商业保障和损害赔偿问题。
此前,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也曾解释,医疗责任保险费用水平的高低,与医疗机构风险管理水平直接挂钩,对自身管理比较规范、风险防控措施有效、事故效率低的医疗机构,可以获得降低保费的优惠,反之则提高汇率,能够引导医疗机构主动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慧择提示:此次北京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医责险的实施,明确该工作的具体发展方向。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责险,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解决医患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