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23时许,临朐县国有沂山林场发生森林火灾。截止目前,明火已被扑灭,无人员伤亡。据初步估计,过火面积620亩,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近年来,我国加大林场建设力度,但林场经营风险较大,火灾的发生概率呈现增长态势,而沂山林场发生的火灾并不是偶案,在2016年3月份,甘肃就有两林场起火,同时在2015年6月份,大兴安岭北部也有两林场起火。面对频繁发生的林场火灾事故,管理者要注意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另外,管理者还可以通过林木火灾保险来提升保障水平,因为我们都知道,林场一旦发生火灾,即使尽快灭火,也会给林场带来很大损失,像上文沂山林场发生的火灾,涉及的面积达到620亩,而该险种可以很好地提高林场抵御风险的能力,并在出险后大大减轻损失。
具体而言,该险种的承包范围是正常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投保人投保时应将其自有或管理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林木全部投保,不能选择性投保,这样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造成保险林木死亡,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而其保险金额按天然林、人工林划分档次,并以每亩为单位计算。也可以按树龄分档次按亩计算,但必须只考虑保成本,保险金额的确定要有控制。
另外,在发生像沂山林场火灾这样的事故后,管理者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应提供火灾发生原因、时间、地点、面积和损失程度等书面材料和当地护林防火部门的证明以及保险单,经保险公司审核赔偿。 保险森林受灾后在1个月内被保险人不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或已确定赔偿后3个月内不领取赔款,即作为自动放弃索赔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