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午,儋州市洋浦大桥往白马井方向发生一起一辆白色轿车疯狂连续撞多辆汽车事故,而最新消息指出,驾驶这辆白色轿车的男子涉嫌酒驾+毒驾,肇事前曾吸食毒品,疯狂驾驶行为导致5人受伤。
酒驾毒驾属于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相关部门将会给予一定处罚,而在现代社会中,汽车要想驾驶上路,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下面我们就来说说针对酒驾毒驾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保险公司是否会给予赔偿。
据了解,交强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不分驾驶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只要对行人造成了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保险公司均将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所以像上述情况中酒驾毒驾造成的人员伤害,保险公司给予理赔,而且最高法发布的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但是,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交强险条例”等规定,赋予保险公司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付的人身损害金额,向“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情形的司机追偿的权利。而交强保险限额表示,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上述的情况造成人员受到伤害,保险公司最高可以赔偿12.2万元。
海南男子酒驾毒驾虽然交强保险会给予赔偿,但毕竟属于违法行为,还是少做为好,而且以后保险公司对于该驾驶员和车辆的车险理赔审核,也将会更为严格。所以,广大车主还是安全驾驶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