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1.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8%、86%,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0%;
2.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2%,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0%。
3.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75%、65%、55%;
4.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报销范围
参保人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统筹金支付范围内大病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按照标准支付。
慧择提示:青岛医保职工大病保险比例是多少?青岛市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不低于50%。如果职工在一级医院就医,可以报销90%。如果您想要获得更高的报销比例,可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