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人寿鸿丰两全保险怎么样?国寿鸿丰两全保险保险期间是多少呢?据介绍,该款保险的保险期间分为5年、10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每一年度的红利分配后,将按本公司确定的红利累积的年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产品特色
1、固定保底,稳定回报,高额保障,理财和保障集于一身。
2、保险收益高:本金+保底+分红+保险保障+收益免税。
3、意外保障高(保额3倍),其它理财产品无法替代,体现保障优势。
4、变现能力强,可实现保单借款。
5、保险期限短,返还快,适合短期投资。
6、弹性分红,免利息税,回报不打折。
7、保险期间五年和十年,趸交,减轻交费负担。8、专家理财,保值增值
9、享受银行、保险的双重服务。
10、利用保险的保障功能,管理理财过程中的人身风险,保证理财规划的进行,使其必要而有效。
慧择提示:中国人寿鸿丰两全保险是银行代销的保险产品,除了有银行定期存款的功能外,还有高额的意外保障和享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但是,这个产品对健康和意外医疗之类的没有保障。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每一年度的红利分配后,将按本公司确定的红利累积的年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产品特色
1、固定保底,稳定回报,高额保障,理财和保障集于一身。
2、保险收益高:本金+保底+分红+保险保障+收益免税。
3、意外保障高(保额3倍),其它理财产品无法替代,体现保障优势。
4、变现能力强,可实现保单借款。
5、保险期限短,返还快,适合短期投资。
6、弹性分红,免利息税,回报不打折。
7、保险期间五年和十年,趸交,减轻交费负担。8、专家理财,保值增值
9、享受银行、保险的双重服务。
10、利用保险的保障功能,管理理财过程中的人身风险,保证理财规划的进行,使其必要而有效。
慧择提示:中国人寿鸿丰两全保险是银行代销的保险产品,除了有银行定期存款的功能外,还有高额的意外保障和享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但是,这个产品对健康和意外医疗之类的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