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是人们在购买商品中首要考虑的因素,也是同等商品下更具优势的主要原因。在保险销售中,通过保险代理人投保过程中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代理人需要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这个费用往往占到了保费的25%-45%,甚至更多。
上门服务以及售前、售后的全程咨询是保险代理人得天独厚的优势,这也是保险代理人赖以生存的基础。然而,保险代理人退休、跳槽等因素产生的“孤儿保单”常常使保户“在掏钱的时候天天被人找,在理赔的时候找不到人”,理赔难的事实一直被人们所诟病,这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保险代理人的优势。
在保险服务的另外一方面保险需求分析上,传统的保险代理人销售方式由于可以当面对保户的保险需求、保险产品与保户的需求契合等方面进行直接沟通,就具有了面传的优势。但在这个过程中,保户则又会因为保险代理人素质差而担心保险代理人的故意隐瞒保险责任、忽略部分保险条款的行为。
就保险产品的种类来讲,传统的保险代理人对代理的保险产品比较自由,所以保户可以选择代理险种较多的保险代理人购买保险。而我国一直酝酿的保险代理人代理多个保险公司产品的政策中允许独立个人代理人可以代理多家公司产品;同时,可能允许一些营销员以个体工商户形式注册,准入条件相对较低,但只能代理一家产品,即为专属个人保险代理人。这就使保险代理人不仅可以代理一家保险公司的全部或部分产品,也可以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但由于准入条件的放低,难免保险代理人素质的参差不起,导致在与客户洽谈时遗忘或者错记所代理的保险产品,从而损害客户的利益。就单个产品而言,由于保险产品属于具有精密特点的产品,无论是风险预算,还是保额大小,保险产品都具有共性,各家保险公司产品差别不大,通过保险代理人购买的保险自然也没有明显的优势与劣势。
慧择提示:保险代理人买保险价格没有绝对的优势,另外由于我国保险代理人市场准入条件比较低,保险代理人的素质比较低,所以想要通过保险代理人购买到合适的产品并没有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