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4点15分左右,浙江台州椒江大桥上集装箱车与一辆拖拉机相撞,车头都掉下来了,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最近几年,我国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多,这也让驾车上路面临的风险提升,所以很多车主都会为爱车投保。在车险中,交强险是必须购买的,不投保无法正常上路。虽然拖拉机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机动车辆品种,但也需要购买。至于商业保险,我们也无法得知两车是否投保,所以在此不作任何阐述。在该事故中,两车相碰可以通过交强制保险来理赔。
由于两车相碰之后仅仅是车辆出现的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所以若财产损失不超过2000元的话,将遵循互碰自赔原则,这就是说双方要分别去自己缴纳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在赔偿的时候,要带齐自己索赔需要的资料,如索赔申请书、损失情况鉴定书、车辆维修时候的发票、责任认定书、以及调解书或者是自行商定协议赔偿书、行驶证、驾驶证明等等。但如果超过2000元,按交警队划分的责任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