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晚,四川36岁的冯女士与家人来到一火锅店吃火锅,由于火锅店的房梁上不停的往下掉“谷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耗子药,掉在了桌子上和火锅锅底里,导致冯女士回家就出现了干呕、脸肿、发痒、失禁等症状。
近年来,食物中毒事件频繁发生。在此情况下,很多人开始关注意外伤害保险是否给予理赔。对此,专家表示,如果当事人不仅投保了意外险,还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话,首先要界定是否属于意外事故。
食物中毒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三个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翻翻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意外险的保障条款,我们不难在责任免除一栏看到,个体食物中毒意外险不赔的字样,所以尽管消费者提前购买了意外险,但是如果所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不属于集体中毒行为,那么无法获得意外险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