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早上7点左右,是成都不少中学的开学日,但在这一天家住成都锦江区莲桂西路168号一小区的13岁女孩婷婷(化名)被发现坠亡在小区2楼平台,疑似自己从16楼家中跳下,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死亡原因。
且不说事情的真相具体如何,我们假设一下,如果该父母为女孩投保了少儿意外险,其家人是否能获得理赔?在该案例中,女学生坠楼的具体原因还没有被调查出来,但疑似是自己从16楼家中跳下,要是真是这样,便属于自杀了。对此,您要知道,意外险虽然有涉及到“身故”概念,提示是指被保险人因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并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自杀不符合这些要素,所以不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
当然,该原因只是疑似,如果是意外死亡,则意外险是可以获得赔偿。一般来说,其家属应该在报警的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主动提供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保险单原件、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等资料,然后保险公司便会根据事故进行审核,在通过后,即可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