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东省已于2014年全面实施大病医疗保险,患者发生高额的医疗费用后可以再次进行报销。那广东大病医保报销手续有哪些呢?患者需要提供住院前出书面证明进行申请,然后才可以按照大病救助的流程进行报销。
广东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主要为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珠海、佛山、惠州、汕尾、潮州等地探索建立起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同步提升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如果符合条件,必须在住院前出书面证明进行申请,然后按大病救助程序执行,最后按大病救助程序报销。
据了解,参保人参加大病保险不需要另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即可直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资金直接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或基金结余中筹集,原则上控制在城乡居民医保当年基金收入的5%左右,还可结合当地实际,探索政府补助、公益慈善等多渠道筹资机制。2013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平均约为每人每年20元。
“大病保险是以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的。”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各市设定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相当,并且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平均约为1.5万元。即参保人患大病后其个人年度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后,就纳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范围,与基本医保一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根据国家和省大病保险办法规定,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并可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的支付比例越高。2013年,全省大病保险的封顶线平均约为18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43万元。
慧择提示:广东大病医保报销手续有哪些?在上文已经为您呈现。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比例不低于50%,这种办法的实施,能够缓解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脱贫的现状,促进社会的平稳发展。
广东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主要为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珠海、佛山、惠州、汕尾、潮州等地探索建立起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同步提升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如果符合条件,必须在住院前出书面证明进行申请,然后按大病救助程序执行,最后按大病救助程序报销。
据了解,参保人参加大病保险不需要另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即可直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资金直接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或基金结余中筹集,原则上控制在城乡居民医保当年基金收入的5%左右,还可结合当地实际,探索政府补助、公益慈善等多渠道筹资机制。2013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平均约为每人每年20元。
“大病保险是以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的。”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各市设定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相当,并且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平均约为1.5万元。即参保人患大病后其个人年度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后,就纳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范围,与基本医保一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根据国家和省大病保险办法规定,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并可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的支付比例越高。2013年,全省大病保险的封顶线平均约为18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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