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祥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
幸福人寿“幸福祥利”产品适合出生满30天至50周岁的客户,保险期间可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交费灵活,可一次交清,也可分3年、5年、10年、15年或20年交。“幸福祥利”充分考量客户不同人生阶段的财务需求,分段设计:在保险单满1年时,即可领取生存保险金,客户在60岁前每两年领取一次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的8%);60岁后每年领取一次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的8%),直至合同期满。此外,该产品在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分别领取祝寿金(2倍基本保险金额)。
特点:该产品回报早、收益多,且拥有高额的祝寿金;既能满足人们对资产安全、中长期投资理财的需要,又能解决子女教育、养老储备问题。在保险合同期满时,客户还享有满期保险金(已交保费),并且能够分享幸福人寿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果。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
“稳赢一生”适合于28天至60岁的客户,有趸交、3年、5年、10年、15年和20年交六种交费选择。投保人在保单生效21年末至64周岁每年可领取基本保额6%的生存保险金(投保时被保险人大于44岁,不享受此项生存金);65周岁至84周岁,每年领取基本保额12%的养老年金;85周岁至99周岁,每年领取基本保额18%的养老年金。65周岁至84周岁为养老年金的保证领取期,如客户在此期间不幸身故,公司将给付20年保证领取期内应领未领的养老金。如果客户在18周岁至65周岁期间不幸身故,将享有三倍基本保额加已交保费的高额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还额外享有三倍基本保额的身故保险金。
特点:“稳赢一生”最大亮点在于特别生存金的给付:客户生存至保单生效满20年,可以一次性领取已交保险费80%的特别生存金,该笔生存金可满足子女教育、婚嫁、家庭出游、医疗、养老等大额支出。此外,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如果暂不领取,可以选择继续留存在合众人寿进行累积生息。该产品的生存金累积生息年利率将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加1%,按日复利方式计算,保证息涨随涨。
海康人寿喜洋洋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
“喜洋洋”产品适合7天至65周岁的客户,有2年、5年、10年、15年、20年等多种交费选择,保障期限为10-20年不等。从第三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被保险人可领取生存保险金,比例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0%。这一比例在进入第11个和第21个保单周年日分别递升到20%和30%,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抵消通胀因素。
特点:该产品最大的特色是满期返还所有累计已缴纳保险费,并享受步步递升的生存金返还。在考虑到资金保值的同时,“喜洋洋”还为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人寿风险保障。除了按照已缴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和全残保险金外,对于投保时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的被保险人,该保险还涵盖了陆地、海上和空中公共交通意外保障,在给付所有累计已缴纳保险费的105%的基础上,再分别额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20倍和30倍。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分红型投资理财产品,这三种分红型理财产品缴费具有灵活性,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家庭财产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方式。作为分红型理财险,消费者投资这三种理财险也可以享受公司的分红,获得额外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