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宁波市政府出资5700万元,为该市1000万城乡居民(含外来人口)向保险公司购买总额7亿元的巨灾保险,保险范围从自然灾害扩展到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据悉,这份巨灾保险包含三部分,其中,因台风、暴雨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3亿元,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保险3亿元,因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1亿元。
作为中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2014年11月,宁波市建立了公共巨灾保险制度。实施一年多来,共发生理赔案件近14万起,保险机构向受灾居民支付救助理赔款约8000万元。特别是2015年的“灿鸿”和“杜鹃”台风造成该市许多居民住宅进水或受损,共有13.6万户居民家庭获得了7790万元的巨灾保险救助理赔。
据悉,2016年的宁波公共巨灾保险结构又作了进一步优化,增加了公共安全保险项目,即当该市发生火灾、爆炸、群体性踩踏、恶性案件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后,在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情况下,保险机构给予受害人每人最高10万元的人身伤亡救助抚恤。政府还将投入资金支持保险机构运用现代测绘技术,逐步建立水灾远程核灾定损理赔管理系统,以实现巨灾保险理赔快速、准确、高效。
据了解,宁波市通过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搭建了政府、保险机构与基层组织共同参与的救灾减灾体系,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
慧择提示:此次浙江省宁波市政府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订了2016年度公共巨灾保险合同,保障范围扩大到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极大保障广大市民的基本权益,对于促进该地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