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5日凌晨,广西玉林陆川县城区发生一起惨烈交通事故,一小车撞向人行道两轿车后起火,共导致5人死亡,1人受伤。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在现代社会中,交通意外事故时有发生,它轻则只造成车辆损伤,重则造成人员伤亡。对此,我们应该意识到车辆保险的重要性。在上文的案例中,如果车辆投保了保险,那么在出险后便可以及时获得赔偿,这样会让自己家庭的经济损失大大减少。
第一,交强险不可少。它是国家强制规定必须购买,不买新车上不了牌,旧车无法年审,一般可以对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用、死亡伤残、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但其保障力度不够,因此还需商业车险予以补充。
第二,第三者责任险。它主要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的险种,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15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第三,车辆损失险。它一般保障的是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碰撞、倾覆、火灾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相关的施救费用,可以在发生事故时保证自己的车辆维修费用能从保险公司获赔,在车辆因事故报废时也能通过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第四,车上座位责任险。它一般是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免赔金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确定,负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