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
凡年满二十至五十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年龄不超过十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以下简称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有两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保险期间:
一、自合同的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四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二、自合同的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
在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满期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公司按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保险单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合同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按份数计算,每份每月交保险费一元。投保人也可选择趸交、年交或半年交方式。每份保险金额分为满期保险金额和身故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与合同保险期间相同。
慧择提示:对于独生子女而言,购买了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就可以获得两全保障,在出了事的时候得到赔偿金,不出事可以到期后还本,是不错的投保选择,以上就是该产品的条款介绍,您可以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