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和残障健康保险(Medicare)
“老年和残障健康保险”(Medicare)是美国最早的一项医疗保险制度,依据1965年的社会保障修正案建立,由美国联邦政府开办,其服务对象是65岁以上的老人或者符合一定条件的65岁以下的残疾人或晚期肾病患者。Medicare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医疗保险”,也是美国仅次于社会保障项目(Social Security)的第二大政府财政支出项目。
(二)医疗补助(Medicaid)
医疗补助是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医疗健康保障项目,服务对象是低收入的父母、老人、儿童及残障人士。该项目由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共同资助,联邦政府提供一部分项目经费,具体运作由各州负责管理,CMS中心对各州该项目的执行进行监督。
(三)儿童健康保险项目(CHIP)
儿童健康保险项目(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简称CHIP),之前一直被称为State 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简称SCHIP)。该项目由《1997年平衡预算法》确定,以联邦政府提供项目配套资金的形式,向美国各州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儿童提供健康保险。这类家庭的收入没有低到可以享受医疗补助,但是又没有高到可以买得起商业保险。美国联邦政府通过医疗保险与医疗补助服务中心支付约70%的费用,各州政府出资约30%。对象是那些家庭收入在联邦贫困线两倍以下、没有参加其他私人保险的儿童。
慧择提示: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缺点。如保险机构以营利为目的,对参保人的身体条件要求严格,体弱多病者和老人往往会被排除在外。所以,美国医疗保险制度在日后还需要进一步改革,争取为更多的人民群众提供医疗卫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