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1、高中教育金:15-17岁每年领取保额的10%;
2、大学教育金:18-21岁每年领取保额的30%;
3、身故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
4、成长年金:投保人身故或高残残疾,被保人期满前每年可领取保额的5%。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额的10%给付高中教育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在被保险人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给付教育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
四、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从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每年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5%给付成长年金,直至被保险人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为止。 若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发生于交费期内,从其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免除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投保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投保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上述就是为您介绍的中国人寿子女教育保险,您要是觉得不错,可以到中国人寿营业厅进行投保。不过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保险合同中的免除责任,避免日后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