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实告知是投保人应尽的义务
今年7月,赵先生打算给他5岁的宝宝赵小刚买份保险,业务员小刘介绍赵先生买5万保额的重大疾病险、附加一份住院医疗险。赵先生说:"好啊,不过小刚年前生了一场大病,面黄肌瘦的、住院20天才好的,能买医疗险吗?"小刘问:"哦…得的是什么大病?"赵先生回答说:"急性黄疸性肝炎。"小刘介绍:"如果痊愈了,您在投保的时候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小刚以前的病史,并提供住院病历及检查单、资料越详细越好,问题不大、应该可以受理"。
赵先生在小刘的指导下填好了投保书,同时提供了病历复印件及相关的检查单。经过保险公司的审核后顺利承保,赵先生满意地拿到了保单。
为什么小刚的病已经痊愈了,保险公司还要看病历呢?专家告诉我们,如实告知是每个投保人应尽的义务,因为买保险要本着最大诚信原则。说起这个原则,可以追溯到海上保险的初期。当时通讯工具落后,承保人往往远离保险标的,仅凭投保人提供的资料决定是否承保及如何承保,所以特别要求投保人诚实可靠。后来这个原则被广泛用于所有保险,并且出现在各国保险立法中。
告知义务有两种,无限告知和询问告知,我国保险法采用的是后一种方式。那么什么是询问告知呢?询问告知是指投保人只须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作如实告知,而对询问之外的问题无告知义务。
如果不告知保险公司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专家分析说,这要分两种情况,故意不告知与过失不告知,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如果是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还保费。如果是因过失未告知的,就要视具体情况分别对待了。
总之,市民在投保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以尽如实告知的义务,这样才能明明白白买保险、轻轻松松获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