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曾在2007年启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过,当时该政策只面向全市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近年来逐步提高到了436元。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今年10月,普陀区率先将该政策予以扩面,惠及全区农村户籍就业困难人员,11月,市本级也正式启动这项工作。
可享受人群
就业困难人员指的是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办理失业登记的“4050”人员、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成员、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随军家属。
申请条件
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灵活就业且曾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2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申请享受不超过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60%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上,距法定退 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其补贴享受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为3年。
如何办理
符合条件的对象需携带《舟山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 请表》、《就业创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申请当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和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凭据,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公共创业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经社区(村)初审、街道(乡镇)复审后,交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通知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办理补贴手续。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并按季度发放。
慧择提示:此次舟山市启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可享受该待遇的人群包括办理失业登记的“4050”人员、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成员、长期失业人员等,具体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方法,广大市民可以通过多方渠道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