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吉林省自今年5月开展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以来,照护保险统筹基金已支付1830.5万元,共有近4000名失能人员享受到待遇。
据介绍,吉林省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暨长春市试点正式启动至今,共有35家定点医疗照护服务机构开展了医疗照护保险业务,1870名长期失能人员、2002名短期失能人员享受到了照护保险待遇,平均报销比例在85%左右。
目前吉林省失能人员入住养老机构全年费用在4万元左右,通过照护保险补偿,参保职工个人全年只需承担3600元左右(医疗照护保险基金支付90%),参保居民个人全年只需承担7200元左右(医疗照护保险基金支付80%),就能享受全年的照护服务。
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是指对被保险人因为年老、疾病和意外伤残等导致身体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入住医院或养老机构接受长期或短期的康复和护理时所支付的各种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保险。我国在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
作为率先试点省份,吉林省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参保人群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相一致,不再重新界定;缴费方面,企业和个人均不再另行缴费。
慧择提示:吉林省作为率先试点省份,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政策,大力推进吉林省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参保人群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相一致,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该地失能人员的生活水平,减轻了失能人员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