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上调养老金的人员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也就是说,2015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不在调整范围内。
第一步:算好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
按规定,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算账:李某1983年2月参加工作,2013年7月退休,缴费未中断。缴费年限先算年、再算月,为30年零5个月,不足1年按1年计算,所以缴费年限为31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李某可增加31×2=62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每满1年再增加1元。李某可得(31-15)×1=16元。这一项目合计,李某可涨62+16=78元。
第二步:增加0.5%基本养老金“见分进元”
按规定,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算账:李某2014年12月份领取到的养老金为1950元。由于绝大多数人领取的养老金就是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所以该项目可用去年12月的养老金为基数。该项目李某应涨1950×0.5%=9.75元。再根据“见分进元”的原则,李某可涨10元。
慧择提示: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企业退休人员新的养老金计算方式主要分为连个步骤,第一,算好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第二,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