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阜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在阜城三区及开发区办理。以往,阜城城镇居民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时,成人所交保险费为每年130元,学生每年40元。而2015年阜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120元。另外,相应的国家配套补助标准也大幅增加,在原有320元的基础上增加到380元,总共筹资达到人均500元的标准。
即日起,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和未就学的少年儿童,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街道、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汇总造册后,由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到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的办法,在办理户口登记的同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大、中、小学的在校学生和入托入园儿童,统一在其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按学年缴费。跨地区就学或办理转学的大、中、小学学生,不再参加原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医疗保险。已在原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不得重复参保。
慧择提示: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是我国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阜阳市为了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积,对新生儿采取“落地参保”的办法,一旦新生儿发生疾病,可以有效帮助家庭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