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工伤保险经办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社工作思路和要求,以提升政策执行能力、业务经办能力、基金安全能力、服务群众能力等四大方面能力为主线,以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为中心,以扩面征缴、加强费用审核为重点,以网络建设、基础管理作为重要内容,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推动工伤保险各项经办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1、抓好征缴扩面,强化基金征缴力度。一是积极落实省厅下达的参保扩面任务,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征缴扩面力度,确保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总量略有结余。二是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操作办法,进一步发挥浮动费率的杠杠作用,预防和减少工伤发生,降低企业参保缴费成本。三是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保。加强与建设等部门协调联系,实现工伤保险制度与建筑施工许可制度的有机结合,当年新开工建筑工程全面参加工伤保险。
2、加强新工伤管理,确保工伤待遇及时支付。不断加强对工伤保险各项待遇的审核和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严把审批关,强化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参保职工待遇及时支付。一是加强新工伤的审核把关,遏制新工伤费用开速增长的势头,防止基金跑冒滴漏。二是全面落实工伤职工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依法提高工亡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全面落实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转统筹地区外就医交通、食宿费待遇。三是抓好定期待遇调整工作。依法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待遇标准;四是切实加强工伤医疗管理。切实加强协议医疗机构医疗监管,组织开展全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大服务协议考核工作。
3、强化规范管理,确保基金安全。一是切实抓好基金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使用专项检查,重点抓好基金支付项目支付使用情况检查;二是加强用人单位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稽核监督,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加大《社会保险法》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瞒报、漏报、故意拖欠工伤保险费行为,实现基金与工资同步增长,确保全额征收,应收尽收。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专项检查,抓好长期待遇人员资格年检;三是切实加强内控管理,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加强对重要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管。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技术和能力。完善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报表编报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统计管理和报表工作质量。加大工伤保险反欺诈制度,有效防止虚报、冒领和套取工伤保险基金行为。
4、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继续抓好“一法一条例”宣传培训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改完善我市的相应的管理服务办法。全面贯彻实施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切实加强经办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二是进一步规范业务经办程序。简化工作环节,创新服务模式,改进工作作风,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全面加强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全市联网运行,提高工伤保险科学化、现代化水平。全面加强县市区业务档案指导工作,确保县市工伤保险业务档案年内全面达标。
慧择提示:想要更加完善深化工伤保险制度,就必须做到抓好征缴扩面,强化基金征缴力度;加强新工伤管理,确保工伤待遇及时支付;强化规范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