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要求,昌吉州人社厅表示将从10月1日起降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此次调整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这种举措将有利于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
应对经济新常态,保障经济增长、促进就业,昌吉州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此举将极大的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
此次降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是根据国家、自治区要求,对昌吉州生育保险基金进行严格测算之后出台的又一重大举措。2014年全年,昌吉州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057万元,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后,预计每年生育保险基金将减少收入3500万左右,各类参保企业也得到了实惠。年初昌吉州还提高了生育保险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待遇标准,顺产费用标准由1500元提高至2000元,助娩产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2500元,剖宫产费用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3500元等。同时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按相应标准的50%享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参保群众得到了真正实惠。
今后,昌吉州还将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测,适时调整生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调整参保职工待遇水平,努力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
慧择提示:受国家经济下行的影响,今年我国企业的经营都普遍表现较差,昌吉州此次调整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减轻负担,从而促进经济的平稳运行。昌吉州在未来还将继续加大对生育保险的宣传力度,从而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