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您是否经常收到微信里的转发广告?您知道大部分广告都是虚假信息吗?为了规范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工商总局下发规定,将根据《广告法》查处以盈利为目的微信虚假广告的发布者,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处罚。
“帮朋友”转发也可能受处罚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表示,“微信的运营主体是腾讯公司,其自己发布的广告属于互联网广告,肯定是被纳入工商监管范围的。微信的公众号上发布的广告,也已纳入监管视野,如果网友发现虚假广告可举报。”
张国华坦言,对于朋友圈和个人公众号上发布的广告,还无法通过工商系统的抓取等功能主动监管,但如果网友举报工商部门可有针对性进行调查。此外,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张国华也坦言,在朋友圈、私人圈,这个在监管上还是有法律方面的规范和障碍的,但工商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有些情况会区别对待,比如说以盈利为目的的始作俑者当然要罚,跟发布者是一样的,会按照《广告法》查处。但是某人只是好心帮朋友的忙,不是一个主要责任者,不会像罚广告主,广告发布者主体责任那么严格,也要有相应的处罚。
虚假广告处罚将更严厉
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新《广告法》规定“涉假”广告出现,处罚款由过去的1到5倍,变为现在的3到5倍;规定两年内有3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新《广告法》完善了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广告的准则,从7种扩充到17种。
涉事广告主除了罚款外,还将面临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广告审批文件、一年内不得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等行政处罚。
工商查办线索锁定虚假广告大数据
据张国华介绍,今年4月28日,工商系统数据中心启用之后,全国一张网的大数据可以看到哪个虚假广告跨的地域多,时间比较长,这样就重点作为工商查办的线索。
新法正式实施后,对广告监测中心监测到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一律停播并立案查处。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较为严重的媒体,按照新《广告法》的要求,定期公示,加大曝光力度。对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广告违法问题屡查屡犯的媒体,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并通报有关部门。
新《广告法》对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设定较重的法律责任,最高可处以200万元罚款,并可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慧择提示:为了规范微信及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工商局加大对微信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处罚款由原先的1到5倍,变为3到5倍,旨在督促微信服务商加大监管,规避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告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