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伴旅平安卡产品简介
“出行伴‘旅’平安卡”是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涵盖了商务出差和旅游出行所需要的交通工具意外保障和旅行意外及医疗保障的一款自助卡产品。
保险期限:7天
投保年龄:3-75周岁
投保限制:高危职业除外,限投1份。
保险责任:
营运飞机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50万元
营运列车、轮船及汽车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20万元
旅行意外伤害保障
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5万元
急性病身故保险金 5万元
医疗保险金(100元免赔/次;100%赔付) 1万元
遗体遣送费保险金 5千元
产品特点:
1.价格低、保障高:仅需支付30元即可拥有;
2.保障范围广,涵盖了探亲、商务出行、团体个人旅游等各种意外风险;
3.手续简便,生效时间灵活掌握,无须亲临保险公司办理;
4.个人探亲、企业商务出差、团体个人节日出行旅游必备保障。
温馨提示:
1、本卡仅供客户投保使用,非保险凭证,持卡人须在该卡的有效期内按保险流程进行投保,在获得保单号后该卡所对应的保险责任于次日零时方能生效。对保险责任生效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2《平安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平安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本卡适用之条款,所有本公司之雇员、代理人、经营人及经纪等均无权就此条款作出任何更改或附加,也不得向客户做与本条款不符的宣传和承诺。
3、请在出行伴旅平安卡背面注明的投保申请日期之前进行投保,若因持卡人自身原因导致出行伴旅平安卡过期失效而引起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4、请当场检查出行伴旅平安卡背面密码覆膜是否完好,如有破损请立即向购买或赠送机构更换。若因持卡人自身原因导致密码泄露而引起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5、因互联网、电信传输等非本公司所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数据传输中断、停顿、延迟、错误等技术故障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予承担。发生上述故障时,请及时联络本公司,本公司将尽所能及时协调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6、本保险公司明确禁止工作人员以及代理人为客户提供代投保服务,请客户亲自投保,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代为投保的,视为客户和代投保人之间的特别授权,与本公司无关。因自助卡保险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受益人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自助卡销售地所属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