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2015年7月1日起,马鞍山市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职工社保缴费标准,以进一步提高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的保障程度。其中,将养老保险缴费率设定为平均工资的20%,将医疗保险缴费率设定为平均工资的10%或7%。
养老保险方面,2015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按全省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66元申报;对暂时确有困难的,可选择按全省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620元、70%即3056元、80%即3493元、90%即3929元申报,养老保险缴费率为20%。按此标准,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金额分别为524元、611.2元、698.6元、785.8元,最高873.2元,年缴费金额分别为6288元、7334.4元、8383.2元、9429.6元,最高10478.4元。
医疗保险方面,缴费工资基数与养老保险保持一致,费率为10%或7%,其中,费率为10%的配置个人账户资金,而费率为7%的不配置个人账户资金。按此标准,缴纳7%费率的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金额分别为183.4元、213.92元、244.51元、275.03元、305.62元,年缴费金额分别为2200.8元、2567.04元、2934.12元、3300.36元、3667.44元;而缴纳10%费率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金额分别为262元、305.6元、349.3元、392.9元、436.6元,年缴费金额为3144元、3667.2元、4191.6元、4714.8元、5239.2元五个档次。
另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将于9月23日按新缴费基数统一补扣2015年7、8、9三个月社保费,同时正常代扣2015年10月社保费。为了不影响社会保障卡的正常使用,请参保人员保持社保缴费账户(社会保障卡)资金充足,以确保代扣成功。
慧择提示:马鞍山市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加大财政对其缴费的补贴,以更全面的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为了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马鞍山市还对缴费困难人员予以保障,由其根据经济情况自由选择缴费标准,避免其陷入经济风险中。
养老保险方面,2015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按全省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66元申报;对暂时确有困难的,可选择按全省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620元、70%即3056元、80%即3493元、90%即3929元申报,养老保险缴费率为20%。按此标准,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金额分别为524元、611.2元、698.6元、785.8元,最高873.2元,年缴费金额分别为6288元、7334.4元、8383.2元、9429.6元,最高10478.4元。
医疗保险方面,缴费工资基数与养老保险保持一致,费率为10%或7%,其中,费率为10%的配置个人账户资金,而费率为7%的不配置个人账户资金。按此标准,缴纳7%费率的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金额分别为183.4元、213.92元、244.51元、275.03元、305.62元,年缴费金额分别为2200.8元、2567.04元、2934.12元、3300.36元、3667.44元;而缴纳10%费率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金额分别为262元、305.6元、349.3元、392.9元、436.6元,年缴费金额为3144元、3667.2元、4191.6元、4714.8元、5239.2元五个档次。
另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将于9月23日按新缴费基数统一补扣2015年7、8、9三个月社保费,同时正常代扣2015年10月社保费。为了不影响社会保障卡的正常使用,请参保人员保持社保缴费账户(社会保障卡)资金充足,以确保代扣成功。
慧择提示:马鞍山市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加大财政对其缴费的补贴,以更全面的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为了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马鞍山市还对缴费困难人员予以保障,由其根据经济情况自由选择缴费标准,避免其陷入经济风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