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宝鸡市从今年5月起已经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以前的30%降至20%。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
随着四次银行降息,每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调整幅度均下降0.25%,8月26日第四次调整后,贷款期限为1至5年(含5年)的,利率调整至2.75%,贷款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利率调至3.25%。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新利率实施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照新的利率标准执行,而在8月26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调整的利率。
慧择提示:随着央行降准降息政策的出台,为了缓解居民住房问题,减轻居民房贷压力,宝鸡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宝鸡市此举也将有利于促进本市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从而带动经济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