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人们购买保险的意识也在逐渐增强,消费者除了为自己购买保险如今也开始为自己的爱车办理各种保险。可是您知道车辆在外地发生事故并维修,没钱付账转让保险理赔权,保险公司如何理赔吗?
车辆外地出事并维修,没钱付账转让保险理赔权,维修公司能打赢由此产生的保险官司吗?日前,五河县人民法院审理这样一起修理合同纠纷,最终调解结案,汽车维修公司的权益得到维护。
2014年1月21日,五河县一运输公司重型货车行驶至南京市江宁区某路段,与同方向行驶车辆发生追尾碰撞,造成重型货车损坏的道交事故。经南京交管部门认定,重型货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该车投保了车损险,且交通事故发生在投保期限内。事故发生后,南京一汽车维修公司接到电话将事故车辆拖至本公司,进行维修。当时,南京汽车维修公司同意五河运输公司向自己转让保险理赔权,还与保险公司订立三方协议,确认由其按定损价格进行维修。可当南京汽车维修公司拿着43300元维修费、2000元施救费单据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遇到了麻烦,保险公司称其与南京汽车维修公司没有保险合同关系,理赔款应当支付给五河运输公司。南京汽车维修公司不得不向五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五河运输公司、保险公司两被告赔偿自己的损失。
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件材料,认为调解结案能最大限度减少各方损失,便加大工作力度,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协议:被告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给原告车损款45300元,半个月内付清。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目前,南京汽车维修公司已收到赔付款项。
慧择提示: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由被告保险公司进行赔款。我们从中也应该意识到,保险理赔权不应随意进行转让,否则发生意外就很难进行赔偿,所以投保人在日后应该多注意保险理赔权的问题。
车辆外地出事并维修,没钱付账转让保险理赔权,维修公司能打赢由此产生的保险官司吗?日前,五河县人民法院审理这样一起修理合同纠纷,最终调解结案,汽车维修公司的权益得到维护。
2014年1月21日,五河县一运输公司重型货车行驶至南京市江宁区某路段,与同方向行驶车辆发生追尾碰撞,造成重型货车损坏的道交事故。经南京交管部门认定,重型货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该车投保了车损险,且交通事故发生在投保期限内。事故发生后,南京一汽车维修公司接到电话将事故车辆拖至本公司,进行维修。当时,南京汽车维修公司同意五河运输公司向自己转让保险理赔权,还与保险公司订立三方协议,确认由其按定损价格进行维修。可当南京汽车维修公司拿着43300元维修费、2000元施救费单据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遇到了麻烦,保险公司称其与南京汽车维修公司没有保险合同关系,理赔款应当支付给五河运输公司。南京汽车维修公司不得不向五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五河运输公司、保险公司两被告赔偿自己的损失。
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件材料,认为调解结案能最大限度减少各方损失,便加大工作力度,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协议:被告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给原告车损款45300元,半个月内付清。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目前,南京汽车维修公司已收到赔付款项。
慧择提示: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由被告保险公司进行赔款。我们从中也应该意识到,保险理赔权不应随意进行转让,否则发生意外就很难进行赔偿,所以投保人在日后应该多注意保险理赔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