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重复投保按比例赔付
眼下,保险公司推出的家财险种类越来越多,且保费也比较低,一般在百元左右,于是,不少市民往往会在A公司投保后,又会在B公司投保,这样,无意之中的重复投保,就成为另类的“超额投保”。
对于重复保险,保险公司通常规定:“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多少家保险公司投了保,市民最终能获得的赔付都不会超过构成有效索赔的损失总额。
如陈先生一年前刚搬新居,半年前在A公司投保了5万元保额的家财险,后来,在朋友的介绍下,他又在B公司投保了5万元家财险。一个月前,陈先生家爆水管,家里的装修被严重破坏,保险公司在勘查现场后认定事故损失2万元。陈先生原以为可分别从两家公司获得2万元赔偿,但却被告知,两家公司将按比例分别赔偿陈先生1万元。保险专家提醒,市民在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的家财险时,要注意对同一项保险责任,保额加起来不要超过实际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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