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黑龙江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利率低于招标下限
【摘要】为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地方一般会采用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昨日,云南招标发行今年第一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结果显示,债券中标利率均在区间的招标利率的下限。此前,黑龙江公开招标发行的政府专项债券也出现了此种情况。
7月27日,云南省财政厅招标发行了总额47亿元的2015年第一批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至四期)。同日,发行额合计182.1亿元的四期2015年第一批公开发行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总额合计35.7亿元的2015年第一批公开发行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也顺利发行。
相关发行结果公告显示,云南省本批政府一般债券期限分别为3年、5年、7年和10年,中标利率分别为2.84%、3.16%、3.45%、3.49%,均落在招标利率区间的下限。黑龙江公开发行的三期置换专项债期限分别为5年、7年、10年,中标利率依次为3.16%、3.45%、3.49%,也全部落在招标利率区间下限。黑龙江公开发行的四期一般债券期限分别为3年、5年、7年、10年,中标利率依次为2.85%、3.17%、3.46%和3.50%,均较对应招标利率区间下限略高1个基点。
来自Wind的统计数据显示,自5月18日2015年地方债发行正式启动以来,截至7月27日,已发行的地方债总量达到292期、1.36万亿元。
慧择提示:发行政府专项债券,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为地方基础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是一项惠民的好措施。云南和黑龙江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债券中标利率低于招标利率,体现出明显的非市场化定价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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