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国务院确定全面推广大病医保政策,在今年年底前大病医保将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
提到大病医保,东莞的参保人并不陌生,东莞是珠三角城市中率先实施大病医保的城市,早在2013年10月份,就已经开始了大病医保政策的探索。
昨日,市社会保障局透露,这一政策在东莞已实施了近两年的时间,有3.1万人次享受到待遇,大病医保政策实施以来,参保人的医保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3.7个百分点。
目前东莞所试行的大病医保政策,有效期到今年的12月31日截止。市社保局副局长张亚林表示,这一政策在运行两年之后将进行评价分析,是否进行调整需要看整体实施效果。
医药费超3.5万即可享大病医保
东莞自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大病医保。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东莞的大病医保,资金直接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上年或历年结余基金中划转,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不再另行缴费。参保人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条件的,可按规定同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只要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障,也同时享受大病医保。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医疗费用,才可以列入大病医保政策?对此工作人员解释,目前东莞试行的办法不以病种确定大病保险的补偿范围,而以经济标准确定大病保险的补偿范围。
参保人年度内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一定标准后可按规定纳入保障范围。根据《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5万元,参保人年度内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含住院和特定门诊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超过起付标准,实际的费用小于或等于10万元,支付比例为60%,超过十万元的支付比例为70%。而这一支付比例均高于目前全国力推的水平。
已有3.1万人次享大病医保待遇
尽管支付比例高于国家推行的报销水平,但需要考虑的是大病医保仍设有年度限额,根据参保时间的长短,大病医保报销的最高年度限额为30万元。
另外报销的范围仍必须符合条件,比如符合东莞社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等条件。因此实际的报销水平往往很难达到50%这样的高比例。
市民袁小姐就表示,曾有同事患急性白血病,治疗所需的许多药品并不在社保药品目录中,因此对于这类的家庭来说大病医保也没有解决沉重的医疗费用带来的负担。“感觉这个大病医保很鸡肋,如果一个家庭中有人患上这样的疾病,简直是一个灾难性的打击,一般家庭根本承受不起巨额的医疗费用。”袁小姐说。
对此,社保部门回应称,国家和省药品目录明确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和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统筹地区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但不得增减。在此基础上,我市大病保险综合考虑参保人大病用药需求及基金承受能力,对符合卫生部颁布的20个重大疾病病种范围内相关临床路径所发生的费用予以保障,使更多有需要的参保患者能够切实减轻经济负担。
来自社保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截止到6月底,我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580万人,共3.1万人次享受了大病待遇,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3.7个百分点。
慧择提示:东莞大病医保已经使很多人得到保障,但是还需完善大病医保,实现全覆盖,提高保障水平让更多人受益。其实大病医保不仅仅只需要实现全民覆盖,最重要的是在覆盖的同时,提高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