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公积金归集范围
《通知》要求,加强归集执法检查,将更多非公企业职工纳入制度保障。要为有稳定劳动收入的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人员建立归集账户,鼓励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支持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探索公积金补充商贷利差
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但是贷款额度有限制,为了让更多的人买房时使用上公积金贷款,《通知》提出,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0%以上的城市,要确保职工合理贷款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主动开展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另外,要积极探索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利差补贴,补贴资金列入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
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0%以下的城市,应结合实际,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应综合考虑房价、契税、毛坯房装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消费支出因素。
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
住房公积金交起来容易、使用起来难,是很多缴存职工的共同感受。一项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末,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达到2.43万亿元,如何让急需的人方便使用公积金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
《通知》提出,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可根据当地职工需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余额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可同时提取配偶及父母、子女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具体办法和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根据《通知》,此次扩大了公积金提取的范围。一是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二是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新建普通商品自住房的房屋装修费用,用于支付15年左右房龄自住住房的维护和修缮费用。三是同时符合提取和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预付购房款,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慧择提示:公积金使用范围的扩大,能够促使人们对公积金充分利用,提高公积金的价值。此外,公积金范围的扩大,有利于扩大保障范围,为人们提供较大限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