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冲还贷业务是指缴存职工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即职工不必提前筹措资金还贷后办理提取业务,而是可直接利用现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了冲还贷业务,将改变“先还钱再提钱”的原有流程,解决了职工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先期垫付偿还资金的问题。
满足何种条件才具有申请资格?申请的额度又是多少?对此,《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即只有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不包括电力、济钢、铁路公积金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所申请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以及其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里登记的参贷人员,可以申请偿还在公积金中心本部申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名缴存职工每年可以办理一次冲还贷业务,且两次办理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次申请冲还贷业务的金额不得低于该笔贷款当前12个月的还款额,需结清贷款的除外。
对于几种常见的特殊情况,《实施细则》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有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如果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需在偿还完毕后的第二天才可预约办理冲还贷业务;有的职工为婚前贷款,公积金贷款系统中未登记配偶信息,后期配偶要办理冲还贷业务的,需先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办理参贷信息变更,然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此外,针对职工办理完毕冲还贷业务后是否近期不需再偿还贷款的问题,《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缴存职工办理完毕冲还贷业务后,已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贷款尚未结清的,需按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计划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市民,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10月31日为该项业务的试运行期,而且在试运行期间冲还贷业务需实行网上预约办理,而且不能在所申请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办理。试运行结束后,市民在工作日内便可直接到提取服务网点办理冲还贷业务。
工作人员表示,公积金中心目前只有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天桥提取网点两处提取审批网点,为了防止职工集中办理,因此该中心采取预约办理机制。同时,为方便职工更加有序顺利地办理冲还贷业务,该中心还将定期对冲还贷业务量进行总结评估,对每日可预约人数进行合理调整。
慧择提示:冲还贷业务的出现,可以把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冲减公积金贷款,这大大提高了公积金的利用率,为人们提供了较大程度的保障。同时,它的出现能够提高人们对公积金的使用积极性。